学工处简介

  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成长成才服务等工作,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素质优良的高技能应用应用型人才。

学工处主要职责范围:

  在分管学院党委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学籍管理、心理咨询等工作,与学院团委合署办公。
   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院学生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学生管理体制,对各系学生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2、组织和指导各系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文明意识、创新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负责制定、完善学院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会同各系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4、定期召开全院性的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及时处理和解决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学生管理工作的研讨和经验交流会,努力探索学生管理的新路子。
  5、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办理学生学籍异动的审批工作。负责学生证、校卡的发放工作。协同教务处做好学生毕业证办证工作。
  6、负责制定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毕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招生就业办做好招生宣传、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以及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工作。
  7、负责制定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和各项考核、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对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查、评议和表彰工作。
  8、负责组织先进班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的评选工作。
  9、制定学院奖学金、勤工俭学、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办法。
  10、协同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工作,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学生干部队伍,组织全校性的学
生第二课堂活动及各类比赛。
  11、指导各系抓好违反校纪校规学生及后进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对严重违纪学生提出处分意见。
  12、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学生宿舍纪律、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
  13、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对外联系、来文来函处理以及学生管理工作有关资料、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及研究工作。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