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办公承诺制 | |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办公承诺制
一、接待学生、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要做到热情、耐心。使用“您好"、“请问需要什么帮助”、“没关系”等文明用语。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学生、学生家长或者外来人员找到我处人员了解和解决问题时,被问到的第一人应当负责解答,解答不了的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三、对系(部)、班级或者学生反映的问题,不能当场答复的,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有关部门或院领导反映。
四、对各系(部)或有关部门上报的学生处分情况,材料完整的,7个工作日内做好核查并督促系(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同时做出处分决定。
五、办理学生证、校牌,手续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六、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符合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七、学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充值,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八、学生或有关部门办理档案核查、提档,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给予明确答复。
九、每月召开一次学生工作例会,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院领导反映学生思想状况。
十、遵守学生工作纪律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学生工作的各项职责。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