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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排课、调课、代课、停课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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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本规定。
第一章 排课
第一条 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活动的日程安排。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学院校园网教学管理系统完善情况下,实现网上打印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
编排课程表要注意确保学生负担与教师负担的均衡,按不同类别的课程合理安排,充分利用教学场地,具体原则是:
(一)同一门课两次授课时间要有适当间隔。
(二)理论性较强、作业量较大的课程一般安排在上午,自习课可安排在这些课之后,上午第一、二节课尽量不要安排体育、自习课,周五下午不宜安排自习课,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三)教学资源充足情况下,讲授两门课的教师,每天尽可能只安排一门课,如果两门课必须安排在同一天,则两门课不能连续上。授课时数达8节,可4节连排;授课时数达12节,可8节连排;授课时数达16节以上,尽量全部连排。教学资源不足情况下,视具体情况排课。
第二条 编排课程表程序
(一)编排总课程表。
1.经各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于开课前一学期第13周将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报教务处。
2.信息工程系教学管理人员于每学期开课前3周排定使用计算机房上课的课程,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主管教学干事负责输入总课程表;
3.教务处主管教学干事根据教师申请多媒体、合班教室使用情况,合理配置多媒体、合班教室教学资源,尽可能满足教师要求。如因资源不足,未能达到要求排课,由主管教学干事负责说明情况;
4.在完成以上课程编排情况下,编排体育(普修)、体育(专选)及有特殊要求的对外聘请教师主讲课程;
5.编排其他课程授课时间。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必须白天授课(除授课教师有特殊情况,须于开课前3周报所在系部,经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批准后,由系部教学秘书及时报教务处主管教学干事),任意选修课视授课班级课程安排、授课方式、授课班级不同,一般情况下,均排在晚上或周末授课;如主讲教师使用多媒体授课或授课班级课程安排允许,也可安排在白天授课。
6.编排班级所在授课教室。要求班级授课教室相对固定,同时考虑班级人数、教室因素统筹安排。
(二)审核总课程表。教务处负责人审核总课程表的编排,检查教师授课时间、授课教室是否冲突。如有冲突,及时修改。审核工作组织多人协作完成。
(三)制作班级课程表。将总课程表分班录入班级课程表,须含:班级名称、课程分段时间、理论课程授课周数、时间、教室、教师。录入工作由教务处主管教学干事组织2~3人完成。
(四)制作授课教室使用安排表。
(五)审核班级课程表。审核工作组织多人协作完成。
(六)分印班级课程表,开课前1周下发课程表给各系部,各系部教学秘书负责发给任课教师、班级。
第二章 调课、代课、停课的界定
第三条 因故调整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为调课。
第四条 因故更换授课教师的情况为代课。
第五条 因故停止原定的全部或部分课程教学,且当时未决定补课的情况为停课。停课分为单班停课和大范围停课。
第三章 调课、代课、停课的申请手续
1. 调课、代课、停课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程序如下:
(一)由任课教师领取并填写《调课、代课、停课申请表》一式两份,由系部教学秘书负责与教务处协调教室,经教研室、系部审批后,提前2天交教务处,教务处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若因突发事故来不及提前2天办理手续的,按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有充分的理由。
(二)相关系(部)教学秘书应及时将课程教学变动情况通知有关教师、班级。
(三)相关系(部)教学秘书应将执行结果及时报教务处。
(四)相关系(部)自留《调课、代课、停课申请表》一份备案,一份留教务处存档。
第四章 调课、代课、停课的审批原则
第七条 审批调课申请的基本原则:
(一)教师因私人原因(不包括病假)申请调课者,除确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予审批。
(二)教师因病或特殊原因申请调课者,应严格把关,须出示病历或相关证明。同一教师同一门课程每学期因病或特珠原因申请调课的学时连续不得多于6学时,连续6学时以内由系部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连续多于6学时(不含6学时)的应办理代课申请。
(三)教师因公务原因不能按时上课,连续多于6学时原则上不调、停课, 由系部安排好代课教师后报送教务处审批。确有特殊原因需调课的,须出示相关证明由系部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四)全院性调课由学院教务处或院办统一安排。
第八条 审批代课申请的基本原则:
(一)实行系(部)和教务处两级审批制度。
(二)同一教师同一门课程每学期申请代课的学时连续6学时以内(含6学时)由系部主任审批,并安排好代课教师,报教务处备案。
(三)同一教师同一门课程每学期申请代课的学时连续6学时以上(不含6学时)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属于教师私人原因的,原则上不予审批。确有特殊原因的由系部主任签署明确意见并由系部安排好代课教师后报送教务处审批。
2.属于教师公务原因的,由系部主任签署明确意见并由系部安排好代课教师后报送教务处审批。
3.属于教师病假原因的,由系部主任签署明确意见并由系部安排好代课教师后报送教务处审批。
(四)代课教师资格条件:能胜任该门课程讲授。
第九条 审批停课申请的基本原则:
原则上不审批停课申请,但确有重要原因需要停课的,要符合如下审批程序。
(一)对于单班停课实行系部和教务处两级审批制度,应严格把关。为消除停课对教学产生的不良影响,事后需采取适当方式补课。
(二)大范围停课需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全校性的大范围停课须经院长会议讨论决定。
(三)法定节假日和院运动会等期间的停课,不安排补课时间。
第五章 对调课、代课、停课的检查
第十条 系部要在学期中和学期末对系部内的调课、代课和停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现调课、代课、停课较多,需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把检查结果报教务处。
第十一条 教务处对调课、代课、停课情况进行抽查,每学期对全院的调课、代课和停课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 无突发事故,凡未办理手续或未按规定提前2天办理手续而调课、代课、停课的情况,一律视为违规,并按《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学院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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