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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
  为了适应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求,使我院教材建设工作能不断地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材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做出新贡献,特设立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作为学院在教材建设工作中的研究、咨询、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的机构。
  一、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我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在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我院教材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严格监督教材编审,出版及印刷、选用等,制定各种教材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各种形式的教材研究交流活动,评审优秀自编教材,制定我院教材建设发展规划。
  (二)组织规划本院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工作。
  (三)向出版社推荐本院优秀教材的出版工作。
  (四)组织院级重点自编教材的审查立项和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教材的申报工作。
  (五)筹措和管理教材建设基金,审定资助出版教材规划,确保学院重点自编教材的出版。
  (六)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系(部)教材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好宏观管理和指导。
  (七)组织开展优秀教材的评选奖励和教材建设经验的交流和推广工作等。
  二、组织形式
  (一)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 2~3 人,委员若干人,秘书 1 人。
  (二)委员会由分管教学院领导、教务处、教育研究处、各系(部)主任或有一定教学及教材编写经验的教师组成。其成员随人事变动而调整。
  (三)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实行聘任制、由院长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四)各系(部)的教材建设委员会成员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本院(系)教材建设各项任务。
  三、工作方式
  (一)教材建设委员会每学期召开2~3次工作会议,总结本学期教材建设工作情况,制定下学期教材建设工作计划。
  (二)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教材审稿会和评选会。
  (三)委员会在每年集中预订春(秋)季教材的期间,委托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落实教材的选用及教材编写计划,并严格监督教材的选用。
  (四)委员会每三年一次组织全校优秀教材的评选奖励工作。
  (五)委员会实行分工负责制,按其成员的专业特长分工负责检查指导各系(部)教材建设工作。
  (六)委员会下设的教材征订组,由教务处兼管,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附则
  (一)本条例由学院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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