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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的统一发放程序
1) 各毕业生必须提前办完离校手续。
2)毕业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完毕后,规定时间内(每年六月底七月初的一天)由各毕业班班主任到教务处统一签领办完离校手续的学生的毕业证书。
3)各毕业班班主任核发本班学生的毕业证书。
4)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在每周二下午、周五下午凭离校手续表到教务处签领。(毕业证书除班主任可以代领外,其他人员不得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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