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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的办理程序
  中专毕业证明书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在《广西日报》上刊登毕业证书遗失声明(遗失声明的内容必须包括学生姓名、毕业学校名称、毕业证书编号)——学生每年五月份向学校提出补发毕业证明书的书面申请,并交小二寸黑白免冠近照两张和登有毕业证书遗失声明的《广西日报》原件一份到教务处——教务处对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并上报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批——教务处每年六七月份(具体时间根据教育厅规定)凭学生补发毕业证明书的书面申请、学院办理毕业证明书的申请、学生毕业验印表原件、学校招生录取名册原件、刊登遗失声明的《广西日报》原件到教育厅职称处办理——教务处核发毕业证明书

  高职毕业证明书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毕业证书遗失声明(遗失声明的内容必须包括学生姓名、毕业学校名称、毕业证书编号)——学生每年十一月份向学校提出补发毕业证明书的书面申请,并到教务处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交二寸免冠近照两张和登有毕业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到教务处——教务处对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并上报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批——教务处每年十二月份(具体时间根据教育厅规定)凭《申请表》、学校招生录取名册原件、刊登毕业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到教育厅学生处办理——教务处核发毕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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