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学院简介 教学管理 学生管理 后勤服务 招生就业 成人教育 驾驶学校
 
                    教师调、停、代课申请程序

  1、任课教师到所属系(部)领取并填写《调、停、代课申请单》一式两份,由系(部)教学秘书负责协调,经系(部)主任审批后,提前2天交教务处,教务处教学管理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教室安排,并予以审批答复。若因突发事故来不及提前2天办理手续的,按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有充分的理由。
  2、相关系(部)教学秘书应及时将课程教学变动情况通知有关教师、班级。
  3、相关系(部)应将执行结果及时报教务处。
  4、相关系(部)自留《调、停、代课申请单》一份备查,一份留教务处存档。

 

版权所有@2005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部制作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05003597号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北路12号 邮编:530023 电话:0771-5626108  传真:0771-5624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