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现对2026年下半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项目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下半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49500元(大写:肆万玖仟伍佰元整)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对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年共23个经费项目开展财会监督检查,通过对同一项目连续两个年度的收支情况进行纵向比对与关联分析,出具正式的财会监督检查报告,必要时追溯到相关年度,涉及经费总计约1826.92万元。
(二)检查服务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和《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制定。检查采取跨年度纵向穿透核查和跨项目横向关联比对的方式实施,对同一业务事项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资金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对支出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关联核查,凭证查阅覆盖率要求达到100% 。重点关注年度间资金拨付与使用节奏不匹配、开支不规范、重复开支、资产管理不善、经费分配不合理、下沉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预算与支出管理情况。年度预算申报、审核、执行、调剂或调整审批情况,支出申请与审批流程合规情况,支出内容与预算匹配情况,支出真实性与合规性情况,岗位分离内控落实情况,归口管理经费分配及使用情况。
2.采购与资产管理情况。规避审批及采购招标限额管控、限额以上采购程序履行情况,固定资产入账、盘点、保管及处置情况,物资验收、入库、领用手续完备情况,资产账实相符及规范管理情况等。
3.支出绩效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经费使用与工作目标匹配情况,项目工作成果实效情况,低效无效支出管控情况等。
4.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工作要求
1.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提供详细的检查服务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工作目标、检查内容与重点、检查程序与方法、检查组织分工及人员管理、检查时间安排及进度保证、对检查质量的承诺、与客户的协调机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等。
2.做好检查取证、检查工作底稿编制等基础性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按时出具检查报告。
3.在检查中注意将揭示问题与原因分析相结合,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4.及时向采购人反映检查中的重要信息,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如实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恪守检查人员对检查信息严格保密的职责。
(四)成果交付及咨询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于2026年8月15日前进点实施现场检查,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检查报告正式稿。
2.供应商必须对检查的专项经费涉及的每个部门出具检查报告,每个检查报告后附检查问题发现清单,并在约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
3.自成果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供应商对本项目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提供咨询服务。
(五)人员要求
1.拟投入人员应为专业检查人员且不少于4人(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主审1名,检查员不少于2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审须为注册会计师,熟悉财政政策、政府会计制度,了解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注:报价时须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投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间视项目实施情况确定,但最低不得少于25个工作日(包含沟通及取证时间)。采购人有权对投入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现场检查时间达不到要求,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金。
3.供应商投入项目实施人员应与响应文件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实际到场的项目成员与响应文件不一致且未取得采购人同意的,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金。
(六)其他要求
1.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注:报价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服务时间及地点
交付时间:2026年9月30前出具财会监督检查报告。
服务地点: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
五、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采购报价表》中进行一一对应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价中出现漏项或报价超过预算单价和预算总价金额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供应商报价文件需提供采购报价表、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拟投入人员一览表、证书证明等(格式自拟,须提供采购需求中明确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三)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多次提交采购报价表的,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文件要求的提交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不完整或不满足要求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投标总价作为供应商报价,总价计算错误时,以单价为准。供应商报价应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人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等所有费用,中标后不再变更任何费用。
《采购报价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下半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 |
(由供应商填写响应的采购需求) |
1 |
项 |
|
|
报价: 元 |
供应商(盖章) |
单位: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报价日期: |
六、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供应商出具正式的财会监督检查报告并提供合格发票后,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全额款项。
注:1.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合格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七、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文件组成:采购报价表、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拟投入人员一览表、证书证明等;
(二)报价文件递交:供应商须于2026年7月30日18: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前将报价文件扫描件(pdf)发送至455109599@qq.com邮箱,并同时抄送至gxjzyzb@qq.com(注: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同时发送至以上两个邮箱,邮件名称格式: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名称)。
(三)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两个邮箱,因供应商原因,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学校工作人员尚未收到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逾期发送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或者未盖公章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九、评审办法
根据供应商报价文件提供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询价公告,响应各项要求且最后评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结果公告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十一、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21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采购。
十二、监督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771-5650229
十三、联系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联系人:胡晓桐 电话:13617743040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