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条、第五十六条以及《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交院国交〔2020〕5号)第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第十四次)审议通过决定通过,给予以下留学生退学决定。
因无法联系,现公告送达退学决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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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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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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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退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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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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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tafa Mans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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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087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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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疾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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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学生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校领取退学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有不服本退学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提出申诉。
特此公告。
国际交流处
2020年8月28日